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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学生社团组织有关规定

[ 信息发布: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03-12 | 浏览:11634次 ]

【一】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组织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生科的具体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的一个组织管理机构(包含学生的学习生活、组织纪律、劳动卫生、文艺体育、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等),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对学生实行管理的有效途径。其宗旨是推行"四自"教育,即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目的是通过管理,使学生顺利渡过学生时代的生活,在校生活几年使学生学习好、生活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培养健康心灵,完美的人格、人品。

第二条 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各级组织成员均由民主选举和组织审查产生,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 遵照党的教育方针,结合青年学生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配合学校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祖国、服务于社会,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学生会的干部按有关程序产生。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具备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学籍的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学生会的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和参加学生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方针。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维护集体利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五、对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六、在学生会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生会由主席1名,副主席2名,部长5名组成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条 各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级组织者和管理者。

第九条 学生会下设五个部: 秘书部、学习宣传部、劳动生活部、文娱体育部和治安部。

第四章 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范围

第十条 学生代表产生原则:

一、各班按班级现有学生人数10%比例分配名额,在班主任指导下,采取民主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二、为了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一届学生会委员(除撤职罢免的)可作为下次学生代表参加下次学代会。

三、代表产生后应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方可有效。

四、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若有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其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讨论代表提案并通过相应决议。

五、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

六、对不能胜任的学生干部,违反纪律的干部,有罢免权。

第十二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为学生管理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向"全体会员"负责,其职权是:

一、审议和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筹备和组织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

三、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集体通过可免去委员或成员。

四、执行代表大会决定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五、负责向全校各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热心学生会工作,组织能力强,学习认真,品德好的学生通过考察,可提名为学生会候补委员。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职责:

一、主席职责

1、传达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和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3、做好学年工作计划。

4、完成学年工作总结。

5、协调并指导各部工作,随时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6、对学生会成员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及学生会内部发生的主要事件及时上报学生科。

7、校外实习期间,做好移交工作,并由副主席代理执行主席职责。

二、副主席职责

协助主席完成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抓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若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职责。

三、各部职责

1、秘书部职责

协助各部办好各项活动,起草学生会的各类文件,整理学生会的文史资料,做好会议记录,搜集保管学生会各类档案资料,配合值周组进行值周检查,负责对学生会的侯选委员及聘请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全体委员及聘请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勤。

2、学习宣传部职责

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全校学生思想政治觉悟,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广各类先进经验,做好时事政治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全体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

3、劳动生活部职责

召集各班劳动生活委员会议,及时向有关科室反映同学意见,协助伙食科解决学生就餐问题,及时协调学生与炊事员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文明就餐,督促、检查各班教室、宿舍、清洁区的卫生情况并及时汇总,组织各班完成各项公益活动,组织各班班长、劳动委员对卫生及公益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参与"文明宿舍"的评比。

4、文体部职责

负责开展全校学生的文艺、体育活动,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活动及运动会。组织各类比赛,丰富校园生活,参与早操、课间操、执勤情况的检查与评比。

5、治安部职责

负责学生公寓、饭厅、校园集会以及大型活动中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安全检查。维护就餐秩序,做好检查记录。配合有关科室,搞好全校性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各班班委会应主动配合学生会做好学生工作,顺利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附件:第××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及条件

一、办法

1、学代会代表须经学生酝酿讨论、民主选举,以无记名形式在班主任指导下选举产生。

2、代表名额按所在班级人数10%产生(不得少于3人)。

3、代表产生后须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认可。

二、条件

1、代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品德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学习成绩较好,并能带动大家共同搞好学习(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3、日常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能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团组织活动,并积极协助学生干部做好本班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特长和爱好。

5、工作热情高,积极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二】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校园书法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书法学会是全校性的学生组织,隶属于学校领导,接受学生科、团委指导,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条 校园书法学会严格遵守《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和上级书法研究会、书协的规定等。

第三条 校园书法学会的宗旨是"丰富第二课堂",以"学习书法"为主,立足校园、活跃校园文化、弘扬中华艺术瑰宝,促进全校学生书写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 校园书法学会的宣传方式:校广播室、书刊、板面等媒体,通过跟兄弟院校书画交流,提高我校知名度。

第五条 校园书法学会的经费来源于学生活动经费。

第二章 校园书法学会的职能、义务及权利

第六条 书法学会的主要职能:

一、宣传中华艺术瑰宝,让全校师生对书法、绘画艺术有更高的认识。

二、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各部门搞好各项宣传的板面书写工作。

三、主办会刊《劲草书刑》及每期的《艺术荟萃》和上级研究会、书协的书刊承办工作。

四、担负起学会在校广播室开辟的"艺术天地"的投稿工作。

第七条 书法学会的义务:

一、书法学会应负担起"书画教学"的义务。

二、有宣传中华艺术的义务。

三、有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书画比赛"的义务。

四、凡会员都有向非会员同学传授书画知识的义务。

第八条 书法学会的权利:

一、经上级部门同意,有举办各种有益活动和书画展等大型艺术活动的权利。

二、凡会员都有在学会支持下举办个人书画展的权利。

三、凡会员均享有在校、市、省、全国参加比赛的权利。

四、凡会员都有享受学会各种活动所提供的特殊待遇。

第三章 校园书法学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书法学会聘总指导老师一名,聘顾问五名,特约会员若干。

第十条 书法学会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下设书法部、绘画部、编辑部、宣传部四个机构。

一、书法部设部长一名,下设书法兴趣小组,成员若干。

二、绘画部设部长一名,下设绘画兴趣小组,成员若干。

三、编辑部设部长一名,下设书写组,编辑若干。

四、宣传部设部长一名,下设文学组及其它各组,成员若干。

五、根据实地情况增设书法、绘画集训队,并专设队长及负责人。

职责:

一、总指导:

1、指导书法学会的发展路线。

2、审定书法学会各种活动计划。

3、对书法绘画进行全面辅导。

4、解决学会工作中的困难。

5、作品评审。

6、负责书法学会主席的任免。

二、顾问:

1、指导会员思想。

2、对学会各种活动做理论指导。

3、审查计划。

4、作品评审。

5、对学会负责人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提出。

三、特邀会员:

1、帮助会员对书画艺术提高认识。

2、协助学会搞好活动。

3、担任书画展评委。

四、主席:

1、主持学会全面工作的开展。

2、负责学会的指导思想。

3、制定活动计划、工作方案。

4、负责学生干部的聘任和罢免。

5、有批准新会员的录用和因其它情况(退会、自动退会、除名、解聘 、辞职、留任)的权利。

五、(一)常务副主席:

1、全面协调主席开展学会工作。

2、负责学会日常的全面工作。

3、有权主持召开学会干部会议。

4、有权申请任免各部部长。

(二)副主席:

1、全面协调主席开展工作,分管具体部门。

2、分管学会财产、书画教学、联谊活动。

3、协助编刊工作、外联宣传。

4、负责会议记录、学会史、功绩簿的撰写。

5、负责学会公文的书写和大型活动通知的书写。

六、书法部:全面负责书法教学工作、作品的收集、联谊活动的开展及书法书刊借阅。

1、部长:负责本部所有工作,实施计划,有申请任免书法兴趣小组组长的权利。

2、副部长:协调部长工作,分管书法教学、联谊活动、书刊借阅。

七、绘画部:全面负责绘画教学工作、作品的收集,联谊活动及绘画书刊借阅。

1、部长:全面负责本部所有工作,实施计划,有申请任免绘画兴趣小组组长的权利。

2、副部长:全面协调部长工作,搞好绘画教学,联谊交流等工作。

八、编辑部:负责《劲草书刊》和《艺术荟萃》的编辑工作,并担负起部分书法、绘画的教学任务,负责书刊的发行及作品的评审。

1、部长:实施编辑计划,有权申请每期书刊的主编、副主编、责编,负责对书法、绘画部进行教学工作。

2、副部长(兼书写组组长):协调部长工作,负责学会内外的编辑书写工作,培养艺术骨干。

九、宣传部:全面负责学会及学校部分宣传工作,校广播室"艺术天地"栏目。

1、部长:全面负责本部工作,实施计划,有权申请聘用本部成员。

2、副部长:全面协调部长搞好文学、演讲、礼仪、文艺等工作。

十、各部的组长:具体执行学会和本部的决议及作品的收集等工作,具体指导、引导会员的书法、绘画学习,有权申请处理或表彰会员(各部的组长、责编、编委是当然的学会干部侯选人)。

第四章 学会会员

第十一条 凡具有本校学籍,思想觉悟高,对书画艺术有极大的兴趣爱好,有较高的自身修养,经个人申请,作品交集体审定,学会研究通过,经过考核,正式录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 凡具备学会会籍的会员有权参加学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有积极配合学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三条 凡具备学会会籍的会员方可参加编辑部、宣传部的应聘。

第十四条 有一定能力、对学会有突出贡献,以本组或本部推荐提名方可参与学会干部的应聘。

第十五条 凡编辑部、宣传部成员都享有学会特殊待遇的权利和为学会无私奉献的义务。

第十六条 凡表现突出的会员、组长、编委、宣传员、干部都有被学会推荐为上级书法研究会、书协担任工作,并定星级会员。

第五章 会员的任免

第十七条 书法学会会员的录取程序为:

一、交申请书及作品参加预选,通过者成为预备会员。

二、颁发会员证。

三、经定时的考察,基本功考核合格者填写会员登记表,成为正式会员(有效期为一学期)。

四、对书画技艺有很大进步、遵守各项制度、对学会有突出贡献者可为长期会员,承担学会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 书法学会的会员的卸任包括:退会、自动退会、除名、解聘、辞职、留任。

一、退会:学会成员中,因毕业、转学、休学及其它特殊情况需要退会的向学会提出申请,应准予退会;有觉得学会不适合于自身发展,可提出申请,经允许方可退会。

二、自动退会:学会成员中,有对书画艺术产生消极情绪,经学会劝阻无效,按自动退会论处。

三、除名:凡会员有以下行为者,经总指导、顾问同意,干部委员会通过,主席批准,予以除名:

1、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会员。

2、不遵守学会章程、制度的会员。

3、不按时交纳作品、会费的会员。

4、造成严重失职或不良影响,有损于学校、学会声誉的会员。

四、解聘:凡学会聘用的干部(聘用期为一学期)违反以下几条者,经干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请总指导、顾问审定,主席批准,予以解聘:

1、不能够执行组织决定者。

2、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者。

3、严重损害学校、学会声誉者。

4、有不良行为者,违反章程、制度和干部考核办法。

五、辞职:凡自愿辞职者,经劝说无效,应准予辞职。辞职的干部应提出申请,经学会同意后,即可辞职并公布。

六、留任:凡因毕业、转学等特殊情况的干部,提出申请,经总指导、顾问通过,总指导批准可留任为学会的顾问、特邀会员等。

第十九条 凡退会、自动退会、解聘、辞职的会员,在有效期内均可保留会籍。

第六章 制度

第二十条

一、学会总制度

二、学会各部有关规定

三、值班制度

四、学会会费交纳、管理及使用

五、财产管理办法

六、干部考核办法

七、学会奖励办法

八、学会处罚办法

九、会员证的佩带、补办有关规定

十、书刊借阅的有关规定

十一、会员的录取、干部的聘任、罢免细则

十二、关于评定、颁发星级证书的规定

第七章 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一、学会学期目标

二、学会学期工作计划

二、学会学期活动计划

四、书法部、绘画部学期活动计划

五、编辑部、宣传部学期工作计划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上级主管部门和全体会员均有对本章程提出意见修定意见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草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执行修订权属于校园书法学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制度计划的实施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二十六 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三】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校园记者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新世纪校园记者团是全校性的学生组织,隶属于学校领导,是校团委、学生会与广大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接受全体师生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新世纪校园记者团严格遵守《中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三条 记者团的宗旨为:立足校园生活,紧扣社会热点,抓住校园动态,繁荣校园文化,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 记者团的宣传方式有:校广播站、校团刊以及校板报栏等媒体,记者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于学生活动经费。

第二章 记者团的职能和权利

第五条 记者团的主要职能和活动: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重大事件。

二、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动态;追踪、采访校内外新人新事,宣传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三、配合学校工作中心,协助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四、主办团刊《校园百花》,繁荣校园文化。

第六条 记者团的权利:

一、有报道校内外好人好事的权利。

二、有对校内外不道德行为进行曝光的权利。

三、有对学校各班级动态新闻追踪报道的权利。

四、有对广大学生监督,并向学校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 记者团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记者团干部委员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下设干部委员会、编辑部、记者部、文学部、外联部、督察部、艺术部七个机构。

第八条 编辑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承办团刊,以及对校内外的宣传和对优秀稿件的推荐工作。

一、编辑部设主编、副主编各一名,编辑若干。该部成员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较强的板面、报刊设计的创新能力。

二、编辑部成员享有参与团刊编辑以及对校内外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记者部的主要职能为:追踪采访各类信息,并及时给本团供给稿件。

记者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记者若干名。该部成员须具备较好的口才和较高的写作能力,以及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各部成员享有对校内外新闻事件追踪极报道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文学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各班级信息的收集和新闻报道,活跃校园生活,并给记者团供稿。

一、文学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成员若干。成员须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文学部成员享有参加记者团大型活动,积极配合记者团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外联部主要工作职能为:联系团内与校内外的一切活动,以及提高学生的口才及交际能力。

第十二条 督察部的主要职能为:监督团内会员、干部的所有在校行为,以报干部委员会审核处理。

第十三条 艺术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校内宣传板面的设计以及提高我校学生的书法、绘画水平。

第十四条 干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团内纪律、干部任免等重大决策,以及日常办公室的值班。干部委员会为团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章 记者团成员

第十五条 凡具备本校学籍、政治思想觉悟高,有一定写作能力和口才交际能力的学生,经个人申请,记者团研究同意,可成为本团成员。

第十六条 记者团干部的职责分工和权利范围。

一、记者团中设立的职务有:

顾问(特邀)、干部委员会主席、团长、干部委员会副主席、副团长、团办公室主任、督察部部长、编辑部部长、记者部部长、文学部部长、艺术部部长、联络部部长。

二、记者团干部的职责和权利:

(一)记者团主席(校党办聘任)

1.把握办团的指导思想;

2.干部任免;

3.对团内外各种活动做理论指导;

4.审定团内各种计划;

5.帮助解决团内工作中的某些困难。

(二)记者团干部委员会主席、团长(由校党办聘任):

1.主持团内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2.负责办团的指导思想;

3.记者团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4..联系团内外各项活动;

5.负责团内干部、成员的任免;

6.有权提名下任团长;

7.新团长的培养。

(三)副团长(由主席聘任)

1.负责主管团内事务,领导六部工作;

2.编制六部的工作计划;

3.完成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编辑部部长(由主席聘任)

负责每次来稿审定及团刊的总体设计;

2.主持编辑部各项工作;

3. 定期向团长报到工作情况及制定编辑部的工作方案;

4.. 完成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记者部部长(由主席聘任)

1.主持记者部各项工作;

2.定期向团长汇报记者部工作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

3.完成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六)文学部部长(由主席聘任)

1.主持文学部各项工作;

2.定期向团长报道文学部活动情况;

3 .完成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七)联络部部长(由主席聘任)

1.主持联络部的各项工作;

2.定期向团长报告联络部的活动内容及情况;

3.完成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八)督察部部长(由主席聘任)

1.主持督察部的各项工作;

2.定期向团长报告督察部的工作情况;

3.完成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七条 记者团编辑部、记者部、文学部、艺术部、联络部、督察部的职责。

(1)责任编辑:在编辑部部长的审稿同时,负责每期团刊的排版,校正和印刷发放工作;

(2)艺术编辑:在配合主编审稿的同时,主要负责每期团刊的美术设计和绘画工作。

(3)特约记者:追踪、采访校内外新闻动态,并及时准确地予以宣传报道;宣传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积极参加记者团、记者部的活动。

(4)文学部成员:负责提供每次团刊的稿件及每次版面的文学材料,培养会员的口才交际能力; 努力提高自身写作水平。积极参加记者团的各项活动。

(5)联络部成员:提供活跃校园文化的建议;准时参加联络部的活动;积极参加记者团内的其它活动;

(6)督察部成员:做到公证、无私、不乱报、不谎报;准时参加督察部的活动;积极参加记者团的其它活动。

(7)艺术部成员:提供每期团刊艺术版的稿件及做好校内外版面的艺术设计;积极参加记者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 记者团成员的卸任包括:退职、解聘、辞职。

退职:记者团成员,因为毕业、转学、休学及其它特殊情况需要退职的,应准予退职。需要退职的成员应向其在所在部部长提出申请,经其主管副团长允许后,方可退职,并予以公布。

解聘:凡成员为有以下行为者,经团长征得顾问同意后可以解聘。不服从记者团领导和指挥的成员;不遵守记者团章程、制度的成员;造成严重失职,有损于记者团形象的成员。

辞职:凡愿辞职的成员,经劝说无效者,应准予辞职。辞职的成员须提出申请,团长、主管团长批准后,即可辞职,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记者团。


【四】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计算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算机协会隶属于计算机教研室

第二条 协会宗旨:普及和提高计算机知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弘扬计算机科学文化。

第三条 协会任务: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协会会员逐步掌握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巧。

第四条 协会目标:互相学习,互相交流,自学成才,服务全校同学,走向社会;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技术应用的学习为基本路线;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努力把它发展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及专业的科学技术学生社团。

第五条 计算机协会接受计算机教研室的领导,遵守学校有关社团活动的规定。

第六条 协会标识:协会的文字和图形标识用于协会的会刊、证书、宣传出版物、活动会场布置等,它是协会对外形象和会员身份的重要标志,应统一形象。

第二章 细则

第一节 组织制度

第七条 计算机协会由会长、副会长及下设的网络网页部、图形图像部、办公自动化部、程序硬件部、秘书处和协会办公处组成。

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协办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会长由计算机教研室认命,副会长、协办主任、秘书长、各部部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表决同意报计算机教研室批准产生,副部长招聘产生。

第九条 理事会成员为:理事长由会长兼任,执行理事由常务副会长兼任,理事由协办主任、秘书长、各部部长兼任。

第十条 职责分配:

理事会职责:研究商议和表决协会重大事务及重大活动。

会 长:负责会内重要事务的商策,对外代表协会;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直辖会内各部门的工作;

技术副会长:处理会内各项技术和认证工作;

协 办 主任:管理协会财产物资、图书、光盘等资产的管理;

秘 书 处: 负责协会公关宣传,各种活动筹办,数据管理等工作。

各部 部 长: 制定本部各学期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处理本部日常事务并协助常务副会长处理会内事务;

各部副部长: 主要负责本部技术问题,并协助部长实施本部工作;

第二节 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是协会的主人,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与荣誉感,热爱计算机,要求提高自身计算机素质。

第十二条 凡就读于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的在校学生,愿履行计算机协会义务者可申请加入,成为计算机协会会员,享受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分三类:初级会员、中级会员、高级会员。

第十四条 每常年计算机协会将对每个会员全面评估,评定级别。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一、优先参加本协会的各项会议及活动。

二、发表个人见解,对协会内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会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对无故缺席者、迟到者按各部的制度给予警告、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四、计协干部和会员须按实际情况交纳规定会费。干部会费用于协会办公用品费、图书光盘购买费及其它一些活动;会员会费主要用在会员上机练习、专家讲课、会员证件及档案表等其它费用。

第十六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免费上机辅导练习,讲座等其它活动。

二、会员有权参加协会提供的优秀会员评选,选举干部和被选举权。

三、会员有权免费参加协会提供的各种比赛,短期培训等活动。

第十七条 处罚条例:

根据《日常管理制度》实施。

第十八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时写出申请书给部长,并填写退会表,经常务副会长批准,方可退会。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主要来源于会员、干部交纳的会费、学校给的经费和其它收入。

第二十条 协会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经费开支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收支分别设立总帐和明细帐。

第二十一条 具体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实施。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修改,应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计算机协会制订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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